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2)负责做好对上访人员的思想、法律宣传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并及时反馈案件的处理情况。
(4)负责对上级领导转办或交办的信访案件按要求上报办理结果。
(5)负责定期研究、分析信访中其他重要问题,掌握全盟信访动态,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服务热线:秘书处:0482-8268008、8268004 传真:8268050 信访科:8268014、826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