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工委机关公车维护、保养、保险、日常运转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内车辆调度;负责驾驶员政治思想、技能技术、安全驾驶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具体责任人:刘宇)
(2)负责公务用车加油工作。(具体责任人:刘宇、刘庆新)
(3)负责机关办公日常用品的购置、配发等方面工作。(具体责任人:刘庆新)
服务热线:秘书处:0482-8268008、8268004 传真:8268050 信访科:8268014、826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