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兴安盟新一任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并全面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兴安盟委的正确领导下,盟人大工委适应形势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准确工作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实施,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法履职,支持“一署两院”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配合上级人大顺利完成了“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等工作。2013年,盟人大工委配合全国人大及自治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4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4项,即《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的执法调研;立法调研4项,即《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专题调研1项,即旅游工作专题调研。
(二)听取和审议“一署两院”工作报告并推行审议意见反馈制度。2013年,盟人大工委共召开四次工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一署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即:1.盟行署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2.盟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3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3.盟检察分院2012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3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4.盟行署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5.盟行署关于全盟城镇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6.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情况的报告;7.盟行署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8.盟行署关于全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9.盟行署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10.盟行署关于《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11.盟行署关于全盟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报告。每次工委会之前,都将审议报告发送至“一署两院”、相关部门、工委各委员及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做到会前充分酝酿和公开透明监督;会后将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一署两院”及相关部门,责成两个月内将意见落实情况反馈到盟人大工委,工委在下一次工委会上对上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做到委员审议意见的落实有回音,透明公开,有效激发了工委委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三)认真开展专题调研。2013年,盟人大工委各主任及对口工作处按照各自分工,围绕盟委重大工作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共形成了6份专题调研报告,即《关于兴安盟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盟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盟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盟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兴安盟调解民间矛盾纠纷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兴安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成果报送盟委、行署,为盟委、行署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受到盟委的高度重视。
二、代表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代表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八项具体工作:
(一)不断完善工委主任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列席工委会制度。2013年,盟工委每个主任确定联系4-5名不同界别的人大代表,定期走访和联系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帮助指导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代表素质,使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每次工委会,都邀请两名与审议内容相关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拓展他们的履职思路和渠道,促其更好地行使代表权利。
(二)对新一届人大代表、工委委员的档案资料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完善修订。整理、编印了《全国、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兴安盟代表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册》。建立和完善了代表资料数据库和代表建议议案信息库。制定实行了盟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盟工委委员联系盟工委工作处的工作制度,加强了工委主任与人大代表、工委委员与工委工作处两个层面的沟通联系。
(三)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征集、整理工作。加强了第十二届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出席全国和自治区人代会广泛征集建议素材,帮助代表整理修改,不断提高我盟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年初,为我盟新一届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收集和提交了《关于加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城和集镇(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文得根水库建设项目的建议》、《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快科尔沁沙地治理的若干政策性的建议》、《关于争取支持兴安2×34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的建议》等20件代表建议。
(四)全面加强新一届代表和工委委员的培训工作。针对新一届人大代表基层一线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明显增加的实际,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今年,各旗县市1066名旗县级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旗县市人大举办的初任培训;我盟辖区内29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了自治区人大举办的四期代表履职学习班。为增强新任工委委员的履职意识和责任,在年初的第一次工委会上,盟工委主任亲自主讲,就工委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主要履职途径和对盟工委组成人员的具体要求进行了专题系统培训。7月份,盟人大工委主任和六个旗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了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举办的2013年第二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8月份,盟人大工委在全国人大深圳培训中心举办了新一届工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培训班,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讨论、参观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提高了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的履职能力。
(五)开展代表集中视察工作。今年10月,围绕全盟重点经济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和百姓关注的民生项目,盟人大工委组织我盟辖区内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对全盟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开展了专题视察活动。视察活动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保证了视察活动的时间和质量。
(六)召开全盟代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旗县市人大代表工作,盟工委决定本届任期内每年在一个旗县市召开一次代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旨在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启发,积极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今年7月份在科右前旗召开的全盟代表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听取了前旗人大工作情况介绍,三位基层人大代表用切身的履职经历介绍了经验。会议还考察了前旗城镇建设、工业企业建设、新农村牧区建设、家庭牧场建设及红色文化、满蒙民族文化建设情况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七)开展向代表征集2014年为民办实事意见建议工作。受兴安盟委、行署的委托,盟人大工委从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关心、最现实和最直接的问题着手,向我盟辖区内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征集2014年为民办实事意见,共征集了七大类54条建议和意见,为盟委、行署谋划2014年为民办实事提供了决策参考。
(八)依法完成了提请任免新一届盟人大工委委员和增补两名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工作。
三、切实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13年,盟工委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盟委的重要部署作为学习的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实施意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读原文,组织讨论,结合人大工作,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的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业务培训。2013年,组织相关人员共参加自治区各种培训班共六大类九批次,即四期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全区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全区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全区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培训班,全区盟市秘书长、旗县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全区人大农牧业法制建设培训班;参加盟委组织部和盟委党校“干部讲坛”、各级专题研讨班等共12期。工委自身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五次,即对新任工委委员的专题培训;对全盟人大宣传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对全盟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经验交流培训;在全国人大深圳培训中心对工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的培训;对全盟各旗县市人大内司委负责人的培训。
(三)改进工作作风。我们从抓“四风”入手,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宗旨意识、履职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加强调查研究,2013年,盟人大工委各主任及对口工作处共开展工作调研11次,专题调研6次,通过走下去开展调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切实践行服务为民的宗旨。二是开展好领导联系点活动。按照盟委、行署关于《兴安盟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地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盟人大工委各主任分别对应联系一个苏木乡镇。一年来,各主任多次深入到所联系的苏木乡镇,进行工作对接,走进群众中间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三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2013年,盟人大工委向各旗县市人大转发了《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交流学习。盟工委机关完善修订了九项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理干部,用制度推动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四是严守新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讲排场,不走过场,厉行节约,一切从简,建设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人大机关。
(四)加强信访工作。今年以来,盟人大工委信访部门共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10件(次),其中群众来信65件,群众来访45件(次)。办理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上访案件5件。按照自治区人大对转办信访案件的要求,实现了对所有来信来访,件件有登记,认真承办,并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实现所有来信来访见见有回音,达到100%。确保在人大信访环节不出现问题。
(五)做好扶贫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机关帮扶工作。盟人大工委的帮扶点是突泉县杜尔基镇明星村。今年是定点帮扶的第三年,工委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工委领导多次会同帮扶工作队员深入帮扶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年为帮扶点协调资金160万元,修建了3.97公里的村屯间水泥路;争取一事一议项目,修建了价值67.5万元、70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安装了篮球架,为特困户解决了50袋2500斤面粉等。盟人大机关还派专人会同村两委班子成员赴盟内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谋划未来。二是全力配合自治区人大机关开展好厅局帮扶和领导联系点工作。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副主任赵忠等领导多次深入联系点和机关帮扶点开展帮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切实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谋思路,出主意,解难题。
(六)重视接待工作。盟工委始终把接待工作作为重要的窗口工作来抓,同时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实施意见,清正廉洁,阳光操作,重细节,讲实效。2013年,共接待区内外调研组和兄弟盟市人大考察组等45批341人次。其中接待副省级以上领导带队的检查组、调研组6批次。
(七)大力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今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关于精简规范文件简报和改进新闻报道方面的要求,盟人大工委对全盟人大系统的宣传工作进行了整合简化提升。一是将盟人大内刊《人民代表信息》改版到《兴安日报》人大专版,由原来的旬刊每年36期压缩为月版蒙汉各12期,共计24期,压缩数量、减少经费的同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全面拓宽了人大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二是召开了全盟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研究分析人大宣传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安排部署人大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培训并表彰优秀通讯员。三是整合全盟人大信息,创建了《全盟人大信息与调研》,以简报的形式发至各旗县市人大,便于工作交流和借鉴,2013年共编发简报五期。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盟人大系统通讯员向省级以上刊物撰写和报送文章,特别是加大在《内蒙古人大》杂志上的宣传力度。2013年《内蒙古人大》上登载了兴安盟人大工作研究、工作回眸、理性务实、信息速递、代表风采、监督剪影等多个方面的文章及多幅图片,从不同角度较好地提高了全盟人大宣传工作力度。五是继续组织好兴安盟内“第十五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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