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盟委的领导下,盟人大工委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以及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盟委提出的“五个加大力度”、“一个全面推进”的任务要求,依法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盟工作
2015年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年,盟人大工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依法履职贯彻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盟工作实践中。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中,盟人大工委2015年度承担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任务11项,通过征求各方意见,积极探索改革新思路,制定和完善了16项人大工作制度,形成了《2014-2015年度盟人大工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制度汇编》,着力改进对“一署两院”的监督,强化人大代表履职保障,年度各项任务全部完成。在全盟推进依法治盟的总体部署中,盟人大工委负责依法监督专项组的各项工作共16项任务,以及司法公正专项组中牵头工作6项、协助工作23项。工委主要领导多次与其他牵头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以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依法监督专项组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初以来,盟人大工委通过深入落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工委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工委委员履职报告制度以及“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实施《公民旁听人大工委会议办法》和《28365356体育投注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推荐基层立法联系点(科右前旗乌兰毛都苏木)等,有序稳步推进人大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盟中所承担的任务。
二、关于监督工作
(一)围绕自治区交办事项开展监督。2015年,盟人大工委共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5项,即农业法、职业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全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立法调研2项,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及专题调研10项,即扶贫、科技创新、水资源管理、农牧业人口进城市民化、代表之家、“百姓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信访条例修改、新《预算法》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
(二)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监督。对盟行政公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相关报告,盟行政公署及其工作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2015年,听取和审议盟行政公署工作报告5个,即盟行署关于全盟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盟行署关于全盟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盟行署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盟行署关于全盟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盟行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共24条,其中4个报告18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已全部反馈,1个报告的6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将于2016年2月份反馈。2015年是新《预算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不仅对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也将产生重大影响。为此,盟人大工委从监督的角度,积极推动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在人大工委的建议下,盟委党校开授新《预算法》课程,授课2次,共120余人参加学习;举办了全盟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孟庆民就如何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开展人大财经监督及在新形势下重视和提高县乡部门预算审查批准监督工作等进行专题讲解,有效提升了人大财经干部依据新法开展监督的能力。
(三)围绕推动“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开展监督。积极参与盟委统一组织的对旗县市“十个全覆盖”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现场观摩,并从人大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区直机关厅局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情况和推动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情况集体视察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和“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工作。组织开展了主任、代表集体视察科右中旗“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活动,并形成视察报告上报盟委提供参考,确保盟委对“十个全覆盖”工程再动员、再部署落到实处。在开展全盟四级示范抓引领工作中深入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人大工委各主任多次深入所联系的苏木乡镇了解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其中,盟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联系的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示范村——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红卫村,在“十个全覆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多亮点成绩,被广泛推广学习借鉴。按照盟委的最新安排,工委主任还负责联系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红旗村(红旗村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的帮扶点),帮助协调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按照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机关派驻一名处级干部和三名环节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
(四)围绕生态建设、棚户区改造开展监督。按照盟委提出的努力打造祖国北疆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的新要求,为促进乌兰浩特市创建园林城市目标的实现,推动棚户区改造,盟人大工委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深入到乌兰浩特市就城市绿化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并形成了视察报告上报盟委。盟委书记对视察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乌市委、政府对人大提出的工作建议认真抓好落实。
(五)围绕重点民生工程开展监督。一是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跟踪办理工作。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王保佳、司艳华两位代表向大会提交建议13份,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兴安盟辖区内自治区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1件,建议35件。年内,代表建议全部得到了回复。其中,郑晓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兴安盟柴河、桑都尔、伊敏3个边境老区行政村无电问题的建议》被列入自治区2015年重点办理代表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领衔督办。呼尔查主任对自治区发改委所作的《关于阿尔山林业局无电村通电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盟人大工委高度重视,深入实地调研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加大协商力度,推动通电项目、林地批复等手续尽早落实。目前,柴河、桑都尔、伊敏三个村都已通电,共184户435人口受益。盟人大工委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阿尔山市天池镇无电村电网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二是抓好扶贫及扶贫监督工作。扶贫工作对于兴安盟来讲,是头号民生工程,盟人大工委坚持一手抓扶贫、一手抓监督,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扶贫项目高质量推进。2015年,盟人大工委机关帮助扶贫点突泉县杜尔基镇落实项目7个,资金5740万元。按照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干部驻村扶贫工作,机关有三名干部脱岗驻村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扶贫项目落实情况。做好精准扶贫监督工作,2015年,盟人大工委通过配合自治区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行署专项报告、深入基层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全盟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盟委、送行署,行署要求扶贫办认真研究人大提出的建议,结合精准扶贫方案制定贯彻意见。
(六)围绕规范司法行为开展监督。2015年,盟人大工委听取和审议了法检两院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盟检察分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对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对法检两院报告审议质量,盟人大工委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乌兰浩特市地区律师参加座谈会,征求对法检两院工作以及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了对两院报告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七)围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一署两院”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限期反馈;坚持完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每次工委会上都对上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建议,2015年,先后对盟行署关于全盟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全盟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情况、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盟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盟检察分院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情况,盟行署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和盟行署关于全盟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情况等8个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8点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2015年在全盟范围开展了残疾人保障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报告上报盟委。通过开展跟踪监督,切实提高了监督实效,有效促进了“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关于调研工作
盟人大工委始终把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作为人大监督工作、服务全盟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年初部署了专题调研任务,各专业工作处及分管主任年内至少完成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015年,共开展了9项专题调研,即全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新《预算法》实施情况、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省级领导联系我盟贫困旗县情况和自治区厅局帮扶工作情况、全盟代表之家建设情况、全盟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全盟食品安全情况、全盟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情况、乌兰浩特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上报盟委,为盟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盟委高度重视,盟委书记对各专题调研报告均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行署认真研究人大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意见,制定具体的务实管用的办法。如,针对《全盟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盟委书记批示:“此报告提出的建议甚好,请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最好能形成一个支持供销事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不要多,管用为好。”
四、关于代表工作
(一)加大代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强化代表、委员及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盟人大工委制定了适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学习培训制度和计划,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突出实用培训为主、高端培训为辅的培训模式,着力构建代表、委员培训长效机制。2015年,盟人大工委先后在苏州农村干部学院和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举办了“兴安盟第二期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和“兴安盟第三期盟工委委员、人大代表培训班”,参训人数170余人。积极组织辖区内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自治区人大举办的两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共13人参训。
(二)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主体作用。盟人大工委在总结2014年“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不断跟进调研,并认真借鉴呼伦贝尔市等外地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了“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2015年共创建代表之家139个,目前,全盟共有“人大代表之家”262个,实现了全盟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覆盖,并延伸到部分社区和嘎查村。全盟有6个人大代表之家和6名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评选为优秀“人大代表之家”、优秀苏木乡镇人大主席。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基层人大工作再创佳绩,盟人大工委召开全盟人大代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对乌兰浩特市崔勇哲等10位人大主席和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兴科社区代表之家等18家代表之家给予表彰奖励,并对每个旗县市人大一次性奖励10万,用于代表之家建设。年内还整理编写了《兴安盟人大代表之家风采录》,充分展现新时期人大代表风采,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代表工作规范化。坚持人大工委主任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听取代表建议意见。制定了《28365356体育投注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兴安盟人大工委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及《兴安盟人大工委关于人大代表向选民(选举单位)述职的指导意见》。2015年,组织辖区内三级代表回选区述职,其中,自治区人大代表7人回选举单位述职,述职率20%;旗县市人大代表218人回选区述职,述职率20.2%;苏木乡镇人大代表685人回选区述职,述职率22%。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五、关于自身建设
(一)开展“三实三实”专题教育,锻造人大干部队伍。按照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盟人大工委从5月份起,全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盟人大工委主任、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工委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各处室负责人以身作则,深入查摆问题,立知立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列“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切实将“三严三实”的思想内涵扎根于机关干部工作理念和作风之中,践行到工作实践和动力之中,在审议“一署两院”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工作调研,联系服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过程中,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二)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实际,确定宣传重点,2015年突出对中央18号文件、人大制度、监督工作、代表履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及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宣传。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增强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的认识与支持。在外宣方面,以《内蒙古人大》杂志为重要平台,积极向区内外展现全盟人大工作的新进展、新成绩、新气象,开展工作交流与研究,学习借鉴兄弟盟市好做法。一年来,全盟各级人大踊跃投稿,参与“工作研究”、“交流园地”、“基层掠影”、“监督剪影”、“随笔杂谈”等多个栏目,共有15篇文章被刊登。继续办好《兴安日报》人大专版,自专版开设以来,版面设计及内容不断由会议报道向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方面转变;由动态情况报道向专项工作推进上转变;由一次报道向跟踪连续报道方面转变,社会及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越来越深,认可度也越来越高。2015年共出版蒙汉各12期,刊登各类稿件300余篇,其中刊发的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毛丰美的先进事迹,引起了社会较好的反响,起到了弘扬代表正能量的作用。同时,加大内部信息交流,全年共编发内刊《兴安盟人大信息与调研》10期,其中编发审议专刊1期。刊登动态类信息400余条,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学习心得、工作借鉴、会议传真等文章共8篇,起到了很好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相互学习、推动工作的作用。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使机关干部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重要意义,盟人大工委组织全体干部听取了由中央政研室经济局局长冯海发主讲的《经济发展新常态专题辅导报告》,为进一步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使工委委员进一步提升履职意识,严格执行工委委员履职报告制度,在2015年第一次工委例会上,通报了2014年各委员履职情况和调研情况。年底要求各委员就一年内履职基本情况和履职建议提交报告。为不断提高人大干部、工委委员依法监督能力和水平,开展了一系列对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由工委主任亲自领学解读;在年内最后一次工委会议上组织全体委员集中学习;在《兴安日报》、人大门户网站上全文刊登;向“一署两院”及政府各部门共47个单位印发《条例》学习贯彻。下一步,盟人大工委将针对条例中相关具体工作,如评议、专题询问、宪法宣誓、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程序,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
(四)做好信访工作,给人民群众满意答复。2015年,盟人大工委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法申诉、控告和检举40余件,除因法定原因个别案件不能按时办结外,办结率达95%以上。收到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交办信件13件,已全部按期回复。
(五)简化公务接待,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推动公务接待工作向规范化、良性化方向发展,向提倡勤俭节约、讲求健康营养、提升服务水平、突出文化特色的方向发展,努力实现落实公务接待规定与提升公务接待效果的“双赢”。2015年,共接待区内外调研组和兄弟盟市人大考察组等18批180人次。其中接待副省级以上领导带队的检查组、调研组11批次。全年接待费用在公务接待人数增加的情况下,仍比往年有所下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三五”将是兴安盟发展史上重大机遇最为集中的时期,也是各种优势和潜力最能得到有效释放的时期。盟人大工委要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兴安盟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九届十四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引,把握机遇,服务大局。以修改后的《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为履职依据,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为推进全盟改革发展稳定发挥更大更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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